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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窦的人可以休矣
[ 2006-5-25 5:04:00 | By: 九段 ]
 

最近一段时间,窦唯在新京报门前烧车的事闹得沸沸扬扬。本来并不想对这件事评论,因为这并没有什么可评论的东西,可同行们的观念与态度却让我吃了一惊。

先是教官在自己的博客上对此发表了看法。他这样说,“媒体在追求关注时,也是需要一点点同情心和善良的,对报纸,几百字的文章或千来字的文章,只是速朽的东西,是每天都有几万字甚至上十万字中的一部分而已,对一个人,也许影响一生。如果我是窦惟那样的处境和心态呢,去找了两次沟通,最后等上6小时不见人,也许不是烧车,我会把那记者捅了。”这篇博文的标题居然是“从今天起,不看新京报”。教官最后一句话可以算是道出了实情:“非常喜欢窦惟,10多年了,所以很难公允,不看这报纸了。”但是我想问教官啊,你职业是什么?你的价值又是什么?总不能因为自己喜欢,就把自己一贯价值判断全部忘记了吧?

花花昨天对我说,他去参加“纵横”的编前会,与会的老记们也大多挺窦,认为记者无良。天啊,这就是一群平日里自诩为“新闻精英”的人么?!

据说,有名叫李承鹏的体育记者,听说这件事后,自己跳出来发言,说:“作为公众人物,他的隐私需要公开,但是要有个程度,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伤害,那这个事情就值得让人反思了,而且还把人给逼疯了!”然后李记者又“指出”,窦唯现在确实挺冤的,触犯了社会治安的有关条例,但他个人以为从理的角度而言窦唯确实错了,但从情的角度讲确实应该放过窦唯,不要用一般标准去衡量一个艺术家。

什么叫“不要用一般标准去衡量一个艺术家”?如果这是在为窦唯说情,那么这是一句P话。既然“不要用一般标准去衡量一个艺术家”,那么,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不应该把一个艺术家当普通人来看待?与之相关的新闻也就也应该不是“一般标准”的?但是,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,这句话并没有错,只是李承鹏用错了地方。

前几天在新京报午饭,坐在窦唯烧车现场喝啤酒,话题自然会扯到上面。当时有朋友问我怎么看这种事,我说:这有什么可说的?烧车是刑事案件,对此媒体并没有责任。如果某公众人物觉得媒体对自己造成了侵犯,或是诽谤了自己,大可以去法院里告。

这件事过后,网上骂声一片。无非是骂记者无良,同情窦唯,认为其有才华云云。这些调调中不乏新闻同行。看这些骂词时,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恶意猜想:这些人作为新闻记者或是娱乐记者,跳出来大骂记者无良,是不是想标榜一下自己是与那些“无良”记者与“狗仔队”不同呢?是不是想借此显示一下自己的高尚呢?其实也不由得我这么想,毕竟我们的媒体工作者,把自己摆在道德至高点的时间太长了。

有趣的是,更早一些时候,大约几个星期以前,我与朋友聊天时说:狗仔队应该是最敬业的新闻人了,并且八卦新闻也应是真实度最高的新闻,因为多数八卦最终都成为了事实。这是笑谈,但事实却实在是如此。

那么,媒体到底对窦唯做了些什么呢?是不是诽谤了他呢?按照窦唯圈里的人认为,媒体是一直在骚扰他,把他“逼疯”了。不过,细究经过,大家一定会发现,到底是媒体把窦逼疯的,还是他自己把逼疯了。据我知道的报道,窦的事件,一般是与王菲搞在一起的。他们的离婚是当年的娱乐新闻头条。人们很自然地在王菲即将生子的时候,把她前夫带出来。另外,最近窦与高某离婚,又跳出来大骂以前的合作者,并且还用了一个血淋淋的词--处女杀手。这种情况下,窦不想成为头条都难。从这些言行来看,到底是谁在利用媒体呢?是谁把媒体的关注搞到自己身上了呢?如他所愿,他现在完全成了媒体红星了。

说这些并不解决问题,无非是掰个先后是非。所以,窦并没有理由状告媒体诽谤。至于他烧车,我们是不是可以用阴谋论来看呢?恐怕也可以,将其视为“行为艺术”也未尝不可,这可是成为媒体明星的好手段。那么,一些人同情他什么呢?因为他的再次离婚?因为他的“无辜”?那丁武是不是更“无辜”?因为他现在只有每月5000元的收入?那全中国几乎所有的百姓都有权去烧车了?搞笑。不能因为喜欢他,而失去了判断能力吧?就像教官一样。

记得多年以前,成龙的小龙女事件曝光后,媒体的报道也引发许多人的非议。香港报纸还将所以与成龙有染女星的名单列在报上,据说是近一个版。当时的争论与现在的争论几乎如出一辙。无非是明星隐私,明星也是人云云。似乎没有人认为成龙让女星怀孕生子是错误的,而一些人更是认为吴某是为了出名,是为了要挟成龙。更多的人指责媒体报道此事是不正确的,并由此展开对狗仔队口诛笔伐。此女星也因此受到冷落而消失了。真是大佬惹不得么?

对于这些混帐话,我想在这里说上一两句,主要是针对媒体同行们来说。

作为新闻工作者,我们的职责是报道,另一个背后的重要职责是监督。那么到底监督什么呢?肯定不是监督老百姓,因为老百姓的手中没有强制力。所以我们要监督的是有强制力与公权力的人,因为他们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或伤害。有强制力的人是哪些?是手中有权力的人,和所有的公众人物。

道理很简单,公众人物因为自己声望而获得了常人所无法获得的利益,也因此获得了常人所无法获得的巨大影响力。而这影响力无异于强制力。例如,成龙先生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亲善刻苦努力的形象,这无疑是一种使人向上的精神,也是一个价值观。当他的小龙女事件曝出后,在那些崇拜他欣赏他的人心目中,是否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呢?当然会,这会使一些没有判断力的年轻人对其表现出来的价值观产生质疑,以至否定。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不应该报道小龙女事件,而应该去维持他的下面形象呢?当然不。一,我们不是宣传工具,二,这会让更多更肮脏的事发生,并且带来更坏的影响。所以,监督公众人物是新闻媒体的职责之一。

所以,从这个角度来说,媒体在窦唯事件中并没有做错。而那些跳起来的指责媒体指责记者的新闻工作者,似乎有回家补补课的必要了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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