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上一节讲的GDP的计算方法是生产法,即从生产的角度计算GDP,但GDP是最终产品,生产出来必然要有去处,我们从其去处哪里考察,也可以计算GDP。
最终产品的去处,无非就是以下几个地方:被消耗掉了——比如被吃了,正在使用中——比如房子正被住着。前者我称之为“消费”,后者则为“投资”。还可以加入别的条件进行细分:被谁买走了?被国内居民和企业买走了,称为私人消费(常用C表示)或私人投资(常用I表示),被政府买走了,称为政府购买(常用G来表示),如果是被外国人买走了,那是出口(我喜欢用X表示)。当然,还有一种情形:产品没有卖出去,那是一个例外,我们可以看做是生产者自己买了,生产者显然不会把这个产品消耗掉,所以,把这种情形的最终产品就能看做是一种投资,显然是比较合适(通常被称为库存投资)的。
这样,理论上我可以从这些主体的购买量上去测算最终产品的总和:把国内居民和企业的购买、企业的库存,以及政府的购买,再加上外国人的购买,全部加起来。但这总和是不是就是国内生产总值?且慢!这里还有一个技术上的小问题:如果有进口的话,进口的东西可不是我们国内生产的最终产品,不能算入国内生产总值,但进口的东西已经卖给国内的居民、企业和政府,所以,要把“进口(用M表示)”这部分扣除之后,国内各个主体的购买总量才等于国内的生产总量。归结起来,用消费法计算GDP可以用下面的式子表示:
GDP=C+I+G+X-M
仍以上一节的那个三人社会为例子,从消费法的角度测算的GDP是这样的:
张三的消费:150个面包+1间房子=200个面包
李四的消费:700面包+2间房子=800个面包
王五的消费:2间房子+150个面包=250个面包
总和即GDP,以面包表示,为1250个面包。这里没有政府购买和进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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